“超生老赖躲猫猫”,拒交社会抚养费被依法拘留

   2015-05-12 2010
核心提示:近日,平远县卫计部门联合人民法院开展了超生钉子户案件专项清理行动,对拒交社会抚养费的一老赖进行强制执行并依法司法拘留。据

 近日,平远县卫计部门联合人民法院开展了“超生钉子户”案件专项清理行动,对拒交社会抚养费的一“老赖”进行强制执行并依法司法拘留。
据了解,被依法拘留的“老赖”林某是该县东石镇人。林某夫妇在1999年合法生育一男孩后,又在2008年超生一男孩,卫计部门向其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,又多次和法院上门“约谈”做工作,而林某置之不理。
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,该县卫计部门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,县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林某,告之其要在限期内主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,且多次上门耐心说服教育。然而,林某采取逃避、“躲猫猫”等手段拒绝缴纳。县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终于面见本人,依法给予林某司法拘留15日。
据悉,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,目的是对违法生育者实行法律制裁,遏制违法生育蔓延的势头,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,控制人口数量,提高人口素质。该县卫计局负责人凌征新表示,“社会抚养费”征收难是困扰卫计部门的一大普遍难题。卫计部门虽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可以依法调查其房屋、车辆、银行存款情况,但不少超生户会转移财产,导致取证难。
随着平远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“一证先行”新模式的实施,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进步和转变,推动了该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的深入开展。近两周法院组织行动组到全县12个乡镇强制执行对象家中,加大执法力度,集中约谈了24个家庭。案例中,对拒交社会抚养费的“老赖”依法拘留,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生育行为,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反响,取得了“执行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良好社会效应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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